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是以原广东省东江—深圳供水工程管理局为基础,在广东省人民政府作出东深供水项目注资粤海的决定后,经国家外经贸部批准,由广东粤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粤港供水(控股)有限公司在深圳合作注册成立的一家中外合作企业。
公司注册开业时光为2000年8月18日,公司经营规模包含:从东江抽取天然水,经营、保护和建设东江—深圳供水工程,给香港、深圳和东莞市以及其它用户供给和销售未经处置的天然水,应用供水工程的设施从事与水处置、供水或城镇供水有关运动。公司投资总额为244.64亿港元,注册资本为61.16亿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