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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张连起:建议精准确认和惩处证券市场财务造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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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06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法律援助与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张连起:建议精准确认和惩处证券市场财务造假行为
本文来源《证券日报》3月4日报道。
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法律援助与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张连起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要精准确认和惩处证券市场财务造假行为。
张连起表示,2020年3月1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实施以来,某些财务造假中交易造假型舞弊手段呈隐蔽趋势,关联方协助配合上市公司舞弊形成一个“造假链”,从以往的关联方造假向真实客户、供应商和金融机构协同造假转变。这不仅增加了注册会计师识别上市公司舞弊的难度,导致审计失败,更引发了广大投资者强烈不满,严重干扰了证券市场参与各方的预期和信心。
“某些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客户、供应商和金融机构协助造假、通同舞弊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究其原因,在于从结果导向看,很少有配合造假的关联方、客户、供应商和金融机构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张连起说。
张连起表示,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执行审计是财会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某些关联方、客户、供应商和金融机构配合上市公司造假蓄意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既是妨碍注册会计师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也是损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对于涉事注册会计师的相关责任,既不能姑息,也不能放纵;既不应过度,也要避免不及,真正做到不枉不纵。
为精准确认和惩处证券市场财务造假行为,张连起提出了以下三方面建议:一是应秉持“零容忍”态度,完善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法律责任制度体系、修改有关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考虑到资本市场财务信息链条较长,只靠注册会计师不能解决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需要统筹应对,推动各个关键环节共同发挥作用。坚持全覆盖执法、全链条追责,对于蓄意向注册会计师提供虚假文件资料妨碍其执行法定审计工作的上市公司责任人及控股股东、关联方、客户、供应商和金融机构,应当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追究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从源头和根本上对相关当事方形成有效法律震慑。
二是相关部门应建立证券市场案件处罚常态化联系机制。对于财务造假案中存在主观过错或过失的人员,除了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外,应当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避免无论案件大小、社会影响如何,都只处罚签字注册会计师。除非审计机构存在系统性风险的情形,不能造成审计机构中不相关合伙人“连坐”,导致机构平台无法持续经营。
三是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或指导意见的方式,明确关联方、客户、供应商和金融机构配合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向注册会计师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的法律责任,用于指导基层法院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的审理工作。证券市场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就审计机构诉争虚假陈述行为是否符合执业准则要求、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认定等专业问题征求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单位的意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修法前,最高人民法院联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证券市场责任鉴定专家组,不断提升案件审理的专业化水平,让每一个案件都能体现公平正义,协同建设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