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深圳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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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22
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
深圳卫视&壹深圳客户端记者了解到,深圳获批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新增5个内陆港启运港和7个海港启运港。
政策将于12月1日起执行,深圳港竞争力将进一步提升。
深圳获批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
新增5个内陆港启运港、7个海港启运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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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境港由深圳前海保税港区扩大至深圳港(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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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获批内陆港启运港退税政策,增加5个内陆港启运港,分别为:江西省赣州国际陆港、湖南省株洲陆港、重庆市团结村铁路集装箱中心站、重庆市果园港国际物流枢纽鱼嘴铁路货运站、重庆市小南垭铁路物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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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启运港在原来37个基础上,新增7个,包括汕头市汕头港、广州市花都港、广州市广州南沙港、湛江市湛江港、江门市江门高新港、钦州市钦州港、儋州市洋浦港。
退税时间压缩50%以上
吸引更多货物集聚深圳港
来源: 深圳卫视深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