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会协函字〔2019年〕5号--深圳市会计协会关于征集会计专家建立深圳市会计行业专家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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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4-15
各会员单位,高等院校,各位会计工作者:
为了充分发挥深圳市会计专家的人力资源优势,更好地组织专家开展学术交流等活动,同时为深圳市会计行业工作者展现自身业绩,论著成果,专业特长提供平台。深圳市会计协会决定在深、港、澳三地范围内公开征集会计行业专家,吸纳各行各业会计专才,建立深圳市会计行业专家库,为会员和社会提供高质量、高水平、高附加值的全方位专业服务,推动会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经济蓬勃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家库专家的范围
深港澳现有的全国、省、市会计领军人才、高等院校会计学者、市直单位、大中型企业集团的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会计师事务所资深注册会计师等。
二、专家库专家的基本条件
热爱会计事业,长期从事会计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得到行业认可或者在会计行业有特别贡献和有较大影响力,有志服务会计改革、会计管理及会计学术理论,有较强社会责任感,愿意在本职工作之外参与专家库相关工作,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会计人员可以申请为深圳市会计行业专家库专家:
(一)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税务师、高级审计师等职称和资格的各单位高级管理人员;
(二)知名会计专家、教授、学者以及在发展我市会计事业中有特殊贡献的知名人士;
(三)取得财务、会计、审计、经济、金融、管理等经济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或考取注册会计师资格,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分管财务的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首席财务长、首席会计师、管理合伙人等高级财务主管;
(四)财政部领军人才;
(五)高级或正高级会计师评委;
(六)深圳市会计协会高端会员;
(七)资深注册会计师;
(八)香港会计师公会及澳门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
(九)经深圳市会计协会组织专家认定的其他会计高端人士。
符合以上条件的深港澳会计工作人员均可申报。
三、专家库专家的申报方式
具体申请推荐方式有三种:
1.深圳市会计协会直接发函邀请。对于我会已经拥有的专家,将直接颁发证书,正式聘为专家库专家。
2.理事单位、团体会员单位推荐。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由被推荐专家本人填写《深圳市会计行业专家库专家申请推荐表》,审核通过后获得专家资格。
3.个人申请。符合基本条件且有意向的本人填写《深圳市会计行业专家库专家申请推荐表》,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关经验及专业水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审核通过后获得专家资格。
四、专家征集工作步骤
1.发布公告:发布专家征集公告。
2.填报申请材料:申请人或被推荐人通过深圳市会计协会网站或公众号,自行下载并填写《深圳市会计行业专家库专家申请推荐表》。
3.资格审核入库:对申请人或被推荐人进行评审,决定是否接受申请或者推荐。
4.结果公示:审核通过后会通过资料中的联系方式以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相关人员,在深圳市会计协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以提出投诉。(以后每年更新统一公示一次)。
5.颁发证书:公示期满后,由深圳市会计协会向入库专家颁发《深圳市会计行业专家库专家证书》,纳入专家库统一管理。
6.专家管理:专家纸质版资料统一编号、统一归档。入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需要,协会定期对专家库进行补充调整。
五、专家库专家的工作任务
专家库专家的职责为参与深港澳会计行业发展,为会计管理实践和会计理论研究提供决策支持,主要任务:
(一)为会计行业的发展、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承担协会组织的会计研究课题;
(三)担任协会组织的会计、内部控制培训师资;
(四)担任评选深圳市会计行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会计榜样、杰出贡献等评委;
(五)参加国家级、国际化粤港澳大湾区高端会计研讨、学术交流和考察活动;
(六)承担会计管理、咨询任务,为政府经济活动提供决策咨询、评审、审计、财务会计管理等服务;
(七)其他深圳市相关会计主管部门、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和深圳市会计协会组织的活动。
六、专家库专家的权利义务
(一)主要权利
1.参加专家会议,并就会议讨论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优先承担相关课题的研究工作;
3.优先获得协会有关研究资料和动态信息;
4.对专家库的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协会加大对在库专家突出业绩的宣传,发挥在库专家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6.优先出席协会组织开展的高端论坛,为在库专家提供经验、技术交流平台;
7.在协会网站和公众号发表论文、课题、访谈;
8.协会规定的其它相关权利。
(二)主要义务
1.按时参加专家会议、论坛等各项活动;
2.按时完成所承担课题的研究工作,提交高质量研究报告;
3.对协会提出的咨询问题发表意见并及时反馈;
4.按照要求承担协会评价、选拔活动的评审工作及委托的其他咨询评审工作;
5.按照要求承担保密义务;
6.协会规定的其他相关义务。
(三)退出机制
专家库建立后,实行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退出专家库的几种情形:
1.自行要求退出专家库的;
2.从事损害公共利益活动造成影响的;
3.个人职业道德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
七、申报时间
望各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积极参与专家推荐申报工作,协助发动会计行业专家涌跃自荐。本次深圳市会计行业专家库申报截止日期另行通知。
深圳市会计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
0755-2399 1688(13F)、0755-2399 2333(706)
申请推荐表及材料邮寄至协会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28号中国凤凰大厦2栋13F室
秘书处收 协会公话:13322932103
电子文档发送至协会邮箱:szskjxh@126.com
附表:《深圳市会计行业专家库专家申请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