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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财政收入增幅转“正” ,财政运行情况良好

  • 1502
  • 2020-07-20

    上半年:财政收入增幅转“正” ,财政运行情况良好

    来源:《中国财政》

      717日,财政部召开2020年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新闻发布会,介绍了2020年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财政部办公厅副主任王庆阁主持发布会,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主任刘金云、预算司一级巡视员王克冰、税政司副司长陈东浩出席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6月份财政收入增长由负转正

     

      从总体上来看,上半年财政收入下降较多。16月累计,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176亿元,同比下降10.8%。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347亿元,同比下降14%;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51829亿元,同比下降7.9%。全国税收收入81990亿元,同比下降11.3%;非税收入14186亿元,同比下降8%

     

      从主要税收收入项目来看,大多数项目增幅下降。国内增值税28770亿元,同比下降19.1%;国内消费税7711亿元,同比下降9%;企业所得税23376亿元,同比下降7.2%;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6944亿元,同比下降16.2%。关税1192亿元,同比下降15.2%;出口退税8152亿元,同比下降16.6%。城市维护建设税2229亿元,同比下降14.5%;车辆购置税1575亿元,同比下降15.4%;环境保护税101亿元,同比下降10.9%。资源税854亿元,同比下降11%。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收中,契税3108亿元,同比下降2.4%;土地增值税3254亿元,同比下降8.7%;房产税1398亿元,同比下降5.3%;耕地占用税757亿元,同比下降8%;城镇土地使用税1050亿元,同比下降7.3%。同时,个人所得税5782亿元,同比增长2.5%。印花税1511亿元,同比增长8.8%,其中,证券交易印花税892亿元,同比增长16%。车船税、船舶吨税、烟叶税等其他各项税收收入合计533亿元,同比增长3.1%

     

      “全国财政收入下降较多受多重因素影响。” 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主任刘金云介绍道。一是疫情冲击导致税基减少,以及为支持疫情防控保供、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采取减免税、缓税等措施,拉低收入增幅10个百分点。二是巩固减税降费成效,前几个月增值税翘尾减收拉低收入增幅4个百分点。上半年各月全国财政收入增幅分别为-3.9%-21.4%-26.1%-15%-10%3.2%,单独测算疫情冲击以及为应对疫情采取减免税等措施的影响,分别拉低16月各月收入增幅约1个、13个、25个、15个、10个、5个百分点。三是上年末延至今年初缴纳入库的税收同比减少,以及去年同期中央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央企上缴利润等使得收入基数较高,相应拉低今年全国财政收入增幅。

     

      从趋势上看,财政收入降幅收窄,6月份由负转正。6月份,推进复工复产和助企纾困成效继续显现,财政收入同比增长3.2%,增幅由负转正,为年内首次月度正增长。“全国收入运行走势呈现一季度收入大幅下降后二季度持续回升向好态势,这主要是由于经济企稳回升,主要经济指标恢复性增长。”刘金云说。工业增加值连续3个月增长,带动增值税降幅由5月的5.5%收窄至2.7%;进口在4月、5月两位数下降后,6月份转为增长6.2%,带动进口环节税收由负转正,增长7.5%

     

      从非税收入看,地方多渠道盘活国有资源资产带动非税收入增长。16月,全国非税收入同比下降8%。中央非税收入711亿元,受去年同期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央企上缴利润基数较高的影响,同比下降73.3%。地方非税收入13475亿元,同比增加713亿元,增长5.6%,主要是一些地区为缓解收支平衡压力,多渠道盘活国有资源资产,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合计同比增加1013亿元。

     

      加大减税降费力度 助力市场主体纾困

     

      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出台了一系列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加大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供应的税收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给予税收减免,加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力度,出台扩大汽车消费的税收政策,完善出口退税等稳外贸税收支持政策,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医保费用,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并对前期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执行期限全部延长到今年年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缴纳一律延缓到明年。实施上述政策,预计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规模将超过2.5万亿元。

     

      为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使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近期,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专门向地方财税部门部署,进一步抓好已出台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工作。要求各地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严禁违规征收税费,加强涉企收费监管力度、坚决制止各种乱收费,加强地方预算收支管理、支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强检查评估、保障落地见效。

     

      “从目前各方面反映的情况看,减税降费措施落实有力,政策受益面广,实施效果良好,对有效对冲疫情影响、纾解企业困难、支持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以涉企收费为例,上半年全国教育费附加等专项收入同比下降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同比下降9.7%,企业负担持续减轻。下一步,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总体要求,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指导和督促力度,继续密切关注各行业税负变化,跟踪做好效果监测和分析研判,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更好地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陈东浩介绍道。

     

      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 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新增财政资金全部转给地方,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财政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综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直达机制快速有效落地实施。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专门成立了直达资金监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有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并组建工作专班,集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管理要求,加强对地方的督促指导。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协调联动,强化资源信息共享,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制定管理办法。研究制定《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资金分配下达和使用的具体要求。印发《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细化了资金监管各项要求。上述制度构建起覆盖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和监管全过程的制度体系。

     

      三是建设监控系统。为促进资金安全高效使用,财政部开发了联通各级财政的直达资金监控系统,通过采取单独下达、单独标识、单独调度的方式,实现全链条全过程监控,从源头到末端,“一竿子插到底”,确保账务清楚、流向明确。系统中建立预警机制,提醒地方及时纠正违规问题。此外,监控系统还向审计等有关部门和地方开放共享,满足相关部门和地方监管的信息需要。

     

      四是开展全员培训。举办直达资金监控工作视频培训班,就直达资金预算管理、资金拨付、监控机制、系统操作等进行专题培训,培训人员涵盖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共4万余人次。

     

      “通过各级财政部门共同努力,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系统开发调试、资金分配和审核确认等各项工作,6月底前已将具备条件的直达资金全部下达地方,增强了基层财政保障能力,有力支持基层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下一步,财政部将持续抓好直达资金管理,盯牢直达资金使用,加强直达资金监控,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及时跟踪完善政策,确保有关资金规范高效使用。”财政部预算司一级巡视员王克冰介绍道。

     

      抗疫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顺利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新增发行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财政部高度重视,全力做好抗疫特别国债发行工作。截至716日,抗疫特别国债已发行12期,累计发行7200亿元,完成1万亿元发行任务的72%。其中,5年期、7年期、10年期分别发行2000亿元、1000亿元、4200亿元。发行利率符合市场预期,平均发行利率2.75%,与国债二级市场收益率衔接良好。认购需求保持旺盛,平均投标倍数(实际投标量/计划发行量)达2.63倍,较6月以来一般记账式附息国债高0.1倍。,市场评价积极正面,市场机构普遍认为,抗疫特别国债发行透明度高,节奏较为均衡,维护了债券市场平稳运行。“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统筹协调抗疫特别国债、一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节奏,维护抗疫特别国债良好发行环境,全力保障剩余2800亿元抗疫特别国债在7月底发行完成。”刘金云介绍道。

     

      与此同时,为应对疫情冲击,今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进一步扩大,发行顺利,使用情况良好。经全国人大审议批准,2020年安排新增专项债券3.75万亿元,比上年增加74.4%。经国务院批准,前期分3批提前下达了新增专项债券额度2.29万亿元;近期刚刚下达第4批额度1.26万亿元。

     

      从发行情况来看,进度加快,结构合理。截至714日,全国各地发行新增专项债券2.24万亿元,占提前下达额度的98%,规模同比增加58%。发行利率前低后高,前3个月平均发行利率逐步走低,4月以来平均发行利率明显回升,利率差约50个基点。截至714日,平均发行利率3.36%。结构更加合理,长期债券占比9成。截至714日,平均发行期限15.6年。其中,10年期及以上长期债券发行2.02万亿元,占90%,较上年提高56个百分点,专项债券期限与其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限相应匹配。

     

      从使用情况看,突出支持重点,效果突出。已发行的2.24万亿元新增专项债券,全部用于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服务领域。其中,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以及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服务领域1.86万亿元,占83%。带动作用明显,各地约有2200亿元专项债券用作铁路、轨道交通、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等领域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有利于带动扩大有效投资。使用结构优化,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各地积极安排专项债券资金支持“两新一重”、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领域,共计约安排9000亿元以上。支出进度加快,截至714日,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已支出1.9万亿元、占发行额的85%,其中有14个地区支出进度在90%以上。

     

      从风险防范情况看,多措并举严格防范风险。财政部结合专项债券管理特点和地方实际,从“借、用、管、还”等各个环节全方位加强专项债券管理,严格防范法定专项债券风险,绝不因疫情形势放松风险管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严格举债信息公开,发挥按中央要求建立的全国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平台(WWW.CELMA.ORG.CN)作用,要求地方详细公开发行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信息,发挥市场自律约束作用,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防风险。严格专项债券用途,坚持专项债券必须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坚持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严禁用于发放工资、单位运行经费、发放养老金、支付利息等,严禁用于置换债务以及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企业补贴等。严格规范资金管理,依托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信息系统,对专项债券使用实行穿透式、全过程监控,并逐步建立与相关部门共享机制。授权财政部监管局加强日常监督,对每个专项债券项目实行逐笔监控。严格落实偿债责任,落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省级政府负总责,省以下地方各级政府各负其责。采取综合性措施,督促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单位等依法依规履行各自偿债责任,确保法定专项债券不出任何风险。

     

      支持基层做好“三保”工作

     

      今年受疫情影响,基层“三保”面临的压力比以前年度增大。为缓解基层“三保”压力,财政部把保基层“三保”作为今年预算安排的重中之重,通过采取新增赤字、发行抗疫特别国债、大力压减中央本级支出等措施,加大对地方的财力支持。今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达到83915亿元,比上年增加9500亿元、增长12.8%,增量和增幅都是近年来最高的,并重点向中西部和困难地区倾斜。其中,专门安排特殊转移支付6050亿元,支持地方财政应对疫情影响弥补减收增支和县级“三保”缺口;正常转移支付中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增幅均达10%,老少边穷地区转移支付增幅达12.4%

     

      “除此之外,财政部还在预算执行中支持和推动地方做好‘三保’工作。”财政部预算司一级巡视员王克冰介绍说。一是成立“三保”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班研究“三保”问题,采取一系列措施,增加地方可用财力,增强基层“三保”能力。二是建立新增财政资金特殊转移支付机制,通过创新机制更好推动地方落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的任务,确保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三是加强对地方各级财政库款运行的监测研判,按日实施重点市县工资保障监测预警。督促指导省级财政规范有序调度资金,切实保障基层“三保”支出需要。四是加大对困难地区支持力度,延长阶段性提高地方财政资金留用比例政策,对中西部和东部辽宁省延长执行到今年年底,由此再增加的地方留用资金约550亿元,全部留给县级使用。五是严肃财经纪律,督促省级建立约谈和问责机制,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对做得好的地方进一步强化正向激励措施,对违法违规挪用“三保”资金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批评、严肃问责、处理到人。

     

      “综合分析来看,今年地方‘三保’方面,资金来源上是有保障的,资金分配上是可直达的,责任落实上是明确的,组织领导上是有机制的,对个别市县财力困难的,也能够通过相关工作机制及时解决。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抓好各项落实工作,密切关注地方财政运行情况,加强对地方的指导,确保地方财政平稳运行。”王克冰说。

     

      记者 张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