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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广东监管局:“四个一”构建财政金融监管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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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6-09

    财政部广东监管局:“四个一”构建财政金融监管新格局

    来源:财政部广东监管局

      近年来,金融业发展出现了新情况新特征,金融管理体制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广东监管局坚持底线思维,积极探索新发展格局下财政金融监管工作,充分利用灵活多样的监管方式,主动作为,强化属地中央金融机构监管,引导属地中央金融机构规范运作,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

      一、紧扣“一条主线”,增强财政金融监管“源动力”。按照新的职责授权,紧扣“强化中央国有金融资本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主线,探索建立财政金融监管新体系。一是以贯彻落实中央重大财政金融政策为核心,及时掌握金融机构执行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提出完善政策实施流程、堵塞政策漏洞的建议。二是以实施全面预算管理为纽带,及时掌握金融机构按预算对各项资源的分配、考核、控制,工资政策执行和薪酬管理等情况,强化预算编制的刚性和约束力。三是以推动健全财务风险控制体系为抓手,促进金融机构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规范会计核算方式、完善内部控制流程,真正将风险管理控制嵌入关键节点。四是以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为根本,及时掌握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的投融资行为,推进金融机构完善信贷风险控制,强化责任追究,防范化解风险。

      二、建立“一项制度”,提升财政金融监管“纠偏力”。建立年度财政金融调研制度,调研覆盖广东25家属地中央金融企业。主要了解金融机构对国家重大政策的落实、全面预算管理的实施及财务风险的控制等情况。近两年的调研发现,部分金融机构在会计核算、财务内控制度,特别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执行不到位,如公务接待执行标准过高、违规发放津补贴、车改后仍报销市内交通费、违规列支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自有办公用房出租后另行租用办公用房等。通过调研,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寓服务于监管,提升监管质效。

      三、召开“一个会议”,强化财政金融监管“震慑力”。在注重理顺日常信息交流沟通渠道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召开属地年度金融行业会议,2020年与广东银保监局联合召开广东财政金融监管工作培训会,辖内274家法人及分支机构的分管领导和财务负责人共594人参加,进一步扩大影响面。通过会议宣传、解读中央年度金融形势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通过会议推动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助力属地中央金融机构有序支持地方实体经济发展。同时通报年度调研发现的问题,布置开展自查自纠,提醒属地中央金融机构严守合法合规经营的底线、不踩财经纪律的红线,切实规范财务管理,防范风险。

      四、健全“一项机制”,扩大财政金融监管“影响力”。积极整合各方力量,实现内外协调,共同推进财政金融监管工作。积极与广东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加强沟通联系,健全常态化工作通报制度,强化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如将某资产管理公司资产风险分类审慎性不足、不良资产收购不合规、利用资管计划掩盖不良风险等问题,及时移交广东银保监局进一步跟进核查,实施联合监管,有效督促金融机构增强合规意识,形成监管合力和协同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