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举报和情况反映等业务受理有关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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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4
各政府采购参加人:
根据《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3号》和《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5号》,自2022年4月24日起,已恢复深圳市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举报和情况反映等业务现场受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进入现场的政府采购参加人,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按要求扫描场所码+“电子哨兵”、查验健康码(绿码)及行程码。
二、请政府采购参加人配合落实公共场所测温、限流、全程佩戴口罩和保持1米间距等防控措施。
三、政府采购参加人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和现场递交三种方式提交材料。建议优先采取电子邮件等“非接触式”方式提交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投诉材料的,应当在投诉材料正文、授权委托书每页加盖公章(附件及证明材料盖公章或骑缝章)后扫描,以扫描件提交。政务邮箱为:cgb@szfb.sz.gov.cn,财政部门的审查受理情况均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的具体流程和投诉材料受理要求按照优化后的《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办事指南》办理(详见附件)。
五、现场受理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205室。
六、联系电话:83948126,83938705。
我们将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防控措施。为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附件: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办事指南
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2022年4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