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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促消费30条”细则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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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7-26

      羊城晚报讯 记者沈婷婷报道:今年5月,深圳重磅发布《深圳市关于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若干措施》,30条硬核措施点燃深圳消费市场!日前,深圳市商务局落实《深圳市关于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制造业企业最高可申领1000万元奖励。

      实施细则中提出,支持批发零售企业在深设立采购中心。2022年新成立的独立法人批发零售企业,按其2022年度采购额每满1亿元奖励5万元,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此外,深圳还支持制造业企业在深成立销售公司对其产品进行专业化销售。实施细则中规定,符合条件的制造、批发、零售企业,按申报主体2022年商品零售额每满1亿元奖励50万元。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实施细则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今年12月31日。值得注意的是,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市级专项资金,以同一项目申报多项资金(含其他部门安排的专项资金)支持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原因,并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其他资金情况。

    来源: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