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确定

特区政策

您的位置 > 首页 > 通知动态 > 特区政策

深圳市会计考办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退费时间变更的温馨提示

  • 1779
  • 2020-11-17

    深圳市会计考办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退费时间变更的温馨提示

    来源:深圳市财政局

    各位考生: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广东省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拟定于2020121日至25日接受报名。

      为了做好我市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目前我市正在进行的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高级报名费退费时间,将由原定于20201210日截止,提前至20201120日结束(报考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资格考生退费时间保持不变,仍为1210日截止)。

      请计划不在深圳参加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高级考试的考生,尽快办理退费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费的考生,将视为继续在深圳参加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高级资格考试。

    特此提示。

     

     

      深圳市会计考办

      2020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