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度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质量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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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25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度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质量的通报
来源:深圳市财政局
深财会〔2020〕78号
市属各预算单位,各区财政局、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2019年度全市各区、各行政事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计〔2017〕1号)有关精神,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积极做好内部控制建设及内控报告编报相关工作,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情况运行良好。
根据财政部关于上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要求,我市于今年9月底高质量和高效率地完成了上报工作,并获得了财政部的认可。为了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激发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与实施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过对“是否按时上报”“报告填报是否完整”“纸质报告信息与系统电子版报告信息是否一致”“报告文字总结部分是否具有实质内容”“报告文字描述的情况与附表信息反映的情况是否一致”“报告附表反映的信息是否存在不符合逻辑的情况”“附件信息统计表中的每一项目是否附有相关证据”“是否向市财政部门上报内控案例”等8方面认真筛选比对,现对报告质量完成较好的169家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和9家区财政部门予以通报,通报名单详见下附件1、附件2。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以及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是一项年度经常性的工作,请全市各区、各行政事业单位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打造本单位良好的内控管理工作新格局,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与实施工作做出新的积极贡献。
特此通报。
附件:1.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质量通报名单
2.区级财政部门内部控制报告质量通报名单
深圳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