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龙华区、坪山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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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11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龙华区、坪山区)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财政局
深财教〔2021〕1号
龙华区财政局、坪山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的通知》(粤财教〔2020〕281号),以及补充提供的《2020-2021学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安排表》,现提前下达2021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龙华区9.6万元、坪山区2.4万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切实加强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绩效管理,科学合理确定项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二、各区财政部门应当以收到我局资金下达文件作为接收转移支付补助的依据,将提前下达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纳入本级政府预算,并及时做好资金的分配下达工作。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的通知
2.2020-2021学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安排表
深圳市财政局
2021年1月7日
附件: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龙华区、坪山区)的通知-正文附件.zip.zip
来源:深圳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