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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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10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深财教〔2021〕46号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广播电视传输中心,各区财政局、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1〕69号)要求,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现下达各区、大鹏新区和深汕特别合作区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11万元(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具体项目名称及金额见附件。
请你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对已明确具体补助对象及补助金额的,应在收到我局资金下达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下达本级有关部门;对未明确具体补助对象或补助金额的,应在收到我局资金下达文件后30日内完成分解下达工作。
二、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模拟)运行维护费50万元和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数字)运行维护费76万元已由《深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深财教〔2021〕8号)下达。
特此通知。
附件:1.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1〕69号)
2.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分配表
深圳市财政局
2021年6月9日
附件:
附件2: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