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税收红利落实落细 激发市场主体创新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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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09
观察:税收红利落实落细 激发市场主体创新热情
今年以来,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连续推出,税收红利不断释放。3月,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企业在10月纳税申报期可提前享受上半年加计扣除优惠;9月,优惠政策再加码,企业可以提前享受范围扩展至前三季度,与此同时,通过增设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等措施,为纳税人添便利。
11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道树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目前,全国各类企业提前享受加计扣除金额1.3万亿元,减免税额3333亿元,享受加计扣除金额占去年全年汇算清缴的77.6%。
据王道树介绍,为了鼓励科技创新、缓解企业生产经营资金压力,通过实施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相当于减少了企业当期应缴纳的税款,增加了3333亿元的可用资金。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看,82.1%享受优惠的企业加计扣除超过100万元。从户均水平看,享受优惠的企业户均研发投入456.5万元,按可比口径测算,同比增长13.3%,显示出政策激发了企业的创新热情,研发投入力度得到增强。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出台与落实,为市场主体的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提前享受研发费用预缴加计扣除后,我们可以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研发中,提升自主研发能力。”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税务总监王晓雪表示,新政策允许企业在10月提前办理今年前三季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盘活了现金流,有效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
加计扣除比例提高与提前享受范围扩展的双重优惠,更为制造业企业发展持续赋能。
10月纳税申报期,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提前享受税收减免1.76亿元。“新政策促进了产品更新换代,提高了核心竞争力。”公司财务总监卢淑华表示。
“这项政策使制造业享受双重利好,有利于增强发展动力。”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一级巡视员刘宝柱表示,制造业企业不仅可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而且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双重利好惠及18.6万户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金额达9036亿元,减免税额2259亿元,占全部享受优惠户数和减免税额的比重分别为57.7%和67.8%。其中,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带来制造业企业多享受减免税额571亿元,政策支持制造业发展的导向有效得到显现。
“政策支持力度加大,有利于激发创新活力。”刘宝柱表示,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看,82.1%享受优惠的企业加计扣除超过100万元,从户均水平看,享受优惠的企业户均研发投入456.5万元,按可比口径测算,同比增长13.3%,显示出政策激发了企业的创新热情,研发投入力度得到增强。
技术创新是现代中国制造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条件。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蒋震认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跟着科技创新规律走,把握税收政策和高质量发展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使得政策更加具有生命力。
据了解,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税,税务部门还通过增设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调整优化了“其他相关费用”限额计算方法等措施,大幅精简企业账表填报信息,优化费用计算方法,减轻企业核算负担。
蒋震表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着眼全局、立足实际、激励创新的关键一环,该政策的实施,营造出激励创新的良好税收环境,有利于优化科技创新土壤,厚植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政策效应也将会在中长期得到更有力更显著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