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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我市2021年度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职称专业组评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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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16

    各有关人员:

      根据我市2021年度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职称专业组评审工作的相关安排,深圳市2021年度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职称专业组评审工作拟定于2022年5月30日至6月1日在深圳市委党校(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路3008号)进行。

      正高级会计师职称专业组评审时间是5月30日下午至5月31日,共一天半,面试答辩时间为5月31日下午;高级会计师职称专业组评审时间是5月30日至6月1日,共三天,面试答辩时间为5月31日下午至6月1日。

      请大家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面试答辩相关准备,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如下:

      1.参加评审人员须注册“粤康码”,参加评审工作或面试答辩前14天原则上非必要不离深,不得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和国(境)外旅居史。进入党校参加评审工作或面试答辩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以“粤康码”内显示的48小时标识为准),体温查验<37.3℃,“行程码”为绿码且不带*,“粤康码”不能为红码或黄码。

      2.参加评审工作或面试答辩前14天(不含评审报到或面试答辩当天)有离深记录的,抵深后必须完成核酸三天三检且结果都为阴性。(以“粤康码”内显示的核酸检测结果为准)。

      3.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评审现场参加评审工作及面试答辩:

      (1)未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以“粤康码”内显示的48小时标识为准)。

      (2)“行程码”带*的。

      (3)体温查验≥37.3℃。

      (4)“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

      (5)参加评审工作或面试答辩前14天(不含评审报到或面试答辩当天)有离深记录的,抵深后未满三天或者抵深后未按要求完成核酸三天三检的。

      (6)有14天内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21天内国(境)外旅居史且未配合属地完成防疫政策措施的人员。

      (7)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

      (8)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

      (9)所需证件及相关资料证明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或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情况。

      具体面试答辩的时间段和安排以及疫情防控要求等出现的新变化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我局门户网站及“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0755-83938957、83938020。

      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二维码如下:

    深圳市财政局

    2022年5月16日

    来源:深圳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