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发布《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报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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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6-06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序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要求,2022年5月20日,我局举行了《深圳市财政局关于〈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现将本次听证会听证报告予以发布,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财政局关于〈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报告
深圳市财政局
2022年5月29日
附件:
附件:《深圳市财政局关于〈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报告.doc
相关稿件: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的公告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举办《深圳市财政局关于〈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的公告
附件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会计改革与发展
“十四五”规划纲要〉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听证报告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要求,2022年5月20日,我局举行了《深圳市财政局关于〈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现将本次听证会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组织基本情况
2022年4月13日,在我局门户网站“重大行政决策听证”栏目发布听证会公告,公布了听证议题、听证会时间及地点、听证参加人产生方式以及其他事项,并附《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
2022年4月29日,根据听证报名情况,在我局门户网站“专题专栏—会计业务—通知公告”栏目公布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2022年5月20日14点30分至17点30分,在深圳市财政大厦814会议室举行听证会。
二、听证参加人员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共遴选8名听证参加人,包括注册会计师行业代表、代理记账行业代表、高校会计教授代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代表、企业会计人员代表等。按姓氏笔画排序,分别是深圳市代理记账行业协会执行秘书长关丹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合伙人刘侨敏、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文体工程管理中心正高级会计师张凯文、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杨步湘、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核算部部长罗捷、深圳市南山人才安居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杨磊、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会计学教授游相华、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总会计师廖钧。
听证主持人由我局法规税政处处长温文辉担任,听证陈述人由我局会计处处长詹冠鹏、会计处二级调研员黄昆、会计处一级主任科员谭新辉担任,书记员由会计处工作人员石荣健担任。
三、听证会争论的主要问题以及主要意见和建议情况
听证参加人通过了《征求意见稿》,认为《征求意见稿》总体合理可行,结构完整,内容详实。同时,听证参加人与听证陈述人就部分问题在会上进行了争论,听证参加人对《征求意见稿》部分内容条款提出了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情况如下:
(一)争论的主要问题
本次听证会争论的主要问题是关于本实施方案是否需要在“依法整治行业秩序”段落增加“加强深圳市属国有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服务单位的监管,避免无序的低价竞争”相关表述的问题。
(二)主要意见和建议情况
1.依法整治行业秩序方面,建议增加加强深圳市属国有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服务单位的监管,避免无序低价竞争相关表述。配合单位中增加市国资委。(该意见同属听证会争论的主要问题)
2.主要目标方面,建议增加定量指标,比如高级、中级还有初级的会计人才数量方面,“十四五”期间需要达到的量化目标等。
3.持续推进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贯彻实施方面,建议一是增加市财政局加强与深圳市税务局、深圳银保监局、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推进企业会计准则的贯彻实施相关表述;建议二是增加建设会计行业信息共享(交流)平台推进企业会计准则的贯彻实施相关表述;建议三是增加加强监督检查机制和制度建设方面的表述。
4.推进会计诚信建设方面,建议增加通过加强对行业正面典型的宣传的方式加强会计诚信建设相关表述。
5.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方面,建议一是增加有关会计人才的激励或者奖励的措施相关表述;建议二是增加着力搭建全国高端会计人才经验分享体系平台相关表述;建议三是把公立医疗机构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放在一个比较重要的位置,单独表述。
6.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方面,建议一是增加财政部门联合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组织一些针对上市公司或者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培训相关表述;建议二是增加取得的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多个会计相关资质后完成继续教育情况能够互通互认的相关表述;建议三是在建立多层级人才教育培养指导体系中,增加多行业、多领域的表述。
7.推动会计职能对内拓展方面,建议一是增加有关结合内控评价管理办法,推出的进一步落地实施方案方面的内容;建议二是在推进管理会计在企业应用方面增加加强经验交流和应用推广相关表述。
8.加强会计理论与实务应用研究方面。建议一是增加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会计理论研究相关表述;建议二是增加输出先行示范区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国家政策制定,发挥先行引领作用的相关表述。
9.优化行业执业环境和提升服务能力方面,建议进一步细化措施,加强对本地会计师事务所的支持。
10.积极推动审计工作数字化转型方面,建议增加数字化函证平台落地具体时间安排相关表述。
四、听证会争论的主要问题以及意见建议的处理情况
针对听证会上争论的问题及听证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听证陈述人在听证会上均进行了回应。经进一步分析研究,听证争论的问题及意见的处理情况建议如下:
(一)关于争论的主要问题,即第一方面意见。《征求意见稿》“依法整治行业秩序”部分已有“建立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联合监管工作机制,构建部门协同、多方联动、社会参与的行业监管工作格局”等描述,“优化行业执业环境和提升服务能力”部分已有“深入开展会计师事务所分级分类管理,持续完善分级分类管理相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分级分类评估结果运用,引导形成以质量为导向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遏制恶性竞争”等描述,相关表述已体现“加强部门联动,引导形成以质量为导向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内容,不宜再专门提出“加强深圳市属国有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服务单位的监管,避免无序低价竞争”等具体表述。
(二)关于第二、第四、第七、第八方面意见。我局将根据意见在相关部分增加相关内容和表述。
(三)关于第三方面意见。将根据建议一增加相关表述,将建议二研究吸收到“积极推动会计管理工作数字化转型”部分,将建议三研究吸收到“切实加强会计执法检查”部分。
(四)关于第五方面意见。由于《征求意见稿》中已明确将进一步制定我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方案,相关意见拟在制定我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方案时研究吸收。
(五)关于第六方面意见。将根据建议一、建议三增加相关表述。由于继续教育政策制定涉及到财政部、省财政厅等上级主管部门,拟将建议二研究吸收并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反映。
(六)关于第九方面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已明确将“探索开展会计服务产业集群试验区(产业园示范基地)建设,支持本地会计师事务所发展成为总部企业”,下一步将在具体工作中进一步细化相关措施支持本地会计师事务所发展。
(七)关于第十方面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已明确“积极配合财政部做好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和数字化函证平台研发工作”,由于数字化函证平台研发工作由财政部主导,本实施方案不宜明确数字化函证平台落地具体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