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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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14
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2022年度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会〔2023〕2号),现对2022年度申报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职称并经评审通过的294名申报人进行公示。公示分为单位公示和评委会网上公示两部分。
一、单位公示
本次通过评审的申报人(名单附后)必须报告并请所在单位进行单位内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要根据《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2022年度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会〔2023〕2号)要求及《深圳市属职称评委会职称评审申报单位系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在网上申报系统打印评后公示材料,组织评后公示(将评后公示材料在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申报人所在单位在网上申报系统内录入情况和单位意见,并打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后公示情况表》,由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表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到系统中,于2023年6月26日前提交评委会办公室。
二、评委会网上公示
2023年6月14日起至2023年6月20日,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对本次评审通过的申报人进行网上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如对通过人员的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职称取得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实名向深圳市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设在深圳市财政局)反映情况。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部门:深圳市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电话:0755—83938957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1710室
三、2022年度正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一)正高级会计师9名
(二)高级会计师285名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属职称评委会职称评审申报单位系统操作手册
深圳市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3年6月13日
附件:
附件:深圳市属职称评委会职称评审申报单位系统操作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