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地产因财务造假、涉嫌债券欺诈发行等将被罚41.7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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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19
作者 王丽新 见习记者 陈 潇
3月18日,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地产”)发布公告称,恒大地产及相关责任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36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
从《事先告知书》可知,恒大地产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不仅存在虚假记载,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也涉嫌欺诈发行。此外,恒大地产还存在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具体来看,经证监会查明,恒大地产通过提前确认收入方式财务造假,导致2019年恒大地产虚增收入2139.89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50.14%,对应虚增成本1732.67亿元,虚增利润407.22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63.31%;2020年恒大地产虚增收入3501.57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78.54%,对应虚增成本2988.68亿元,虚增利润512.89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86.88%。
恒大地产2020年5月26日发行20恒大02债券,发行规模40亿元;2020年6月5日发行20恒大03债券,发行规模25亿元;2020年9月23日发行20恒大04债券,发行规模40亿元;2020年10月19日发行20恒大05债券,发行规模21亿元;2021年4月27日发行21恒大01债券,发行规模82亿元。恒大地产在发行上述债券过程中公告的发行文件中分别引用了存在虚假记载的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的相关数据,涉嫌欺诈发行。
针对恒大地产披露2019年、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的违法行为,证监会拟决定依据证券法规定,责令恒大地产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的罚款。同时,对许家印、夏海钧、潘大荣、潘翰翎、柯鹏等人均给予警告,并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
针对恒大地产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涉嫌欺诈发行的行为,证监会拟决定依据证券法对恒大地产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的罚款,即处以41.60亿元的罚款;同时,对许家印、夏海钧、潘大荣、潘翰翎、柯鹏、甄立涛、钱程等人处以20万元到2000万元不等的罚款。
此外,针对恒大地产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证监会也对恒大地产以及相应责任人进行了处罚。
综合上述三项处罚来看,证监会拟决定,责令恒大地产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1.75亿元的罚款;对许家印给予警告,并处以4700万元的罚款;对夏海钧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的罚款;对潘大荣、潘翰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900万元的罚款;对柯鹏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对甄立涛处以200万元的罚款;对钱程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
针对恒大地产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违法行为,《事先告知书》显示,恒大地产时任董事长许家印全面管理恒大地产各项业务,授意其他人员虚增恒大地产年报业绩,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同时作为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上述违法行为。恒大集团时任董事局副主席兼总裁夏海钧,实际统筹管理恒大地产日常经营事务,组织安排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证监会表示,拟决定对许家印、夏海钧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对此,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此次处罚具有警示意义,也显示出严监管态势。上市公司应当严格规范财务报表,对资本市场有敬畏之心,否则终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