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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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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6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深财教〔2021〕31号

    市科技创新委: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1〕63号)要求,现将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2180万元下达你委(2021年深圳市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5700万元,已提前下达3520万元),项目代码:Z135050009017,支出列“206科学技术支出”,统筹用于支持深圳市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等方面。

      请你委结合我市工作实际需求,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并按照《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129号)规定,于5月22日前将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实施方案报财政部、科技部,同时抄送财政部深圳监管局。

      绩效目标应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请你委在预算执行中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参照中央做法,将深圳市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深圳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专此通知。

      附件:1.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1〕63号)

      2.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分配总表

      3.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

      4.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深圳市财政局

      2021年4月25日

    附件: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正文附件.zip



    来源:深圳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