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的通知
- 1635
- 2020-12-24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财政局
深财教〔2020〕116号
市教育局、福田区财政局、南山区财政局、宝安区财政局、龙岗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的通知》(粤财教〔2020〕281号),现提前下达2021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113.4万元(具体分配情况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切实加强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绩效管理,科学合理确定项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二、市本级预算单位应在2021年1月5日前通过智慧财政系统按要求编报预算项目,待2021年开年后由市财政部门下达指标。
三、各区财政部门应当以收到我局资金下达文件作为接收转移支付补助的依据,将提前下达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纳入本级政府预算,并及时做好资金的分配下达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的通知
深圳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3日
来源:深圳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