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邮政管理局、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多个部门相继发布阶段性支持措施,覆盖工业、商贸、建设、快递、环卫、文体旅游、鼓励用工等多个领域。
具体通知如下:
为确保本市疫情防控转段平稳有序,推动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现提出如下措施。一、鼓励企业扩产增效。鼓励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采取员工弹性休假、错时休假等方式科学调度增加一季度产能安排。对一季度工业总产值达1亿元以上且增速达15%以上的工业企业,按照一季度产值增量的0.5%及与增加值率关联的折扣率,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二、帮助企业开拓市场。聚焦消费电子、面板、芯片制造等行业,一季度开展5场以上专项产销对接活动。支持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落地运营,尽快扩大成交规模,形成高效交易行业枢纽,一季度交易额达到100亿元予以500万元奖励。加快政府采购项目和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实施进度,一季度完成全年采购额或合同额30%以上。三、打造示范应用场景。打造极速先锋城市,推进千兆光网和5G网络深度覆盖,全年新增光传送网节点1600个以上、5G室内分布系统9000个以上,上半年完成全年任务的60%;按照每个光传送网节点2万元、室内分布系统1万元标准,分别给予建设主体最高800万元和3000万元资助。加快信创产品在国资国企和金融、教育、医疗等重点行业领域应用示范推广,推动建设并认定5家市级重点行业信创攻关基地。加快绿色低碳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广,充分利用建筑物屋顶及外立面、高快速路隔音屏等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应用,合理布局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加快推进5G基站、多功能智能杆等电力负荷聚合力度,一季度新增光伏装机6万千瓦、建设充电设施2万个。四、扩大救治类医疗器械和药品生产能力。将承担ECMO、呼吸机、制氧机、经鼻高流量湿化治疗仪、抗新冠病毒药物、丙种球蛋白(IVIG)等生产任务的企业列入白名单予以重点支持,全力协调保障白名单企业及其核心供应商企业连续生产。组织金融机构与白名单企业对接,全力满足企业融资需求。鼓励白名单企业扩大相关产线技术改造投资,对企业2022年12月1日到2023年3月31日期间购买的设备,按照不超过设备投资的3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五、强化企业服务。及时帮助工业企业做好生产衔接和水、电、油、气、通信、运输等要素保障。支持企业加强解热镇痛药、口罩、抗原试剂、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储备,保障正常到岗一线员工合理物资需求和就医用药。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具体政策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有同类政策的,可叠加享受。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商贸经济平稳有序度过疫情防控转段期,助力商贸经济稳定运行,筑牢商贸经济恢复基础,现提出如下若干措施。一、助力会展恢复活力,支持上半年举办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数字能源、高性能医疗器械和食品工业高水平专业展会,按照主办方实际办展成本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二、支持企业上半年参加重点境外展览,市级财政按现行政策对组展和展位实际支出费用给予支持,各区按照市级支出的50%给予配套支持。三、支持电商平台持续提供外卖服务,按平台订单情况合理安排运力,为送货骑手提供必要的餐饮保障,发放防寒保暖工装及用品等。鼓励外卖平台企业设置跑单奖励,1月20日至1月29日期间市财政给予每单1元补贴。四、市区联动开展“新春欢乐购”“网上年货节”等系列活动,市财政安排1亿元资金发放年夜饭、元宵团圆饭等餐饮消费券,各区结合实际推出各项消费券促销活动,推动以数字人民币红包形式发放。五、支持重大商业项目开业,对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月21日期间开业的重大商业项目,积极举办节庆促销活动的,按照企业发放消费券总额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我市另有相关奖补规定的,与本措施重复的奖补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具体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为确保本市疫情防控转段平稳有序,保障城市重要功能有序运转,促进建设市场活力恢复,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投产,现提出以下阶段性支持建设领域经济运行措施。春节期间,危大工程原则上非必要不施工,施工必提级、管控必到位。鼓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采取发放“留岗红包”、保障住宿、改善就餐等措施留住建筑工人。对经批准施工的市重大建设项目工地1月21日至1月27日期间在岗人员给予每人每天400元补贴,1月28日-2月5日期间在岗人员给予每人每天200元补贴,市区财政各承担50%。经批准施工的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应加强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和合同等五大控制,原则上不停工,按计划进度施工所发生的费用依法依规在项目总投资中列支。对春节期间建设项目不停工的国有企业予以年底绩效考评加分。对在6月30日前申请竣工联合验收的总投资10亿元以上社会投资类市重大建设项目,按照当年投资纳统额的10%予以最高100万元奖励。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具体政策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有同类政策的,可叠加享受。
为确保本市疫情防控转段平稳有序,丰富市民新春文体活动,促进旅游消费复苏,推动文体旅游市场活力恢复,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1月、2月期间,以弘扬农历新年文化为主题,市区联动持续举办迎春花市、光影艺术季、灯光秀等活动,高标准办好深圳马拉松、宝安马拉松等体育活动,举办线上运动月等全民健身活动。一季度通过体育场馆“一键预约”平台发放800万元体育消费券。
二、安排2000万元资金发放10万个数字人民币红包,用于留深过年市民购买文艺演出、电影等门票和图书消费。
三、鼓励星级酒店、旅游景区联合推出亲海体验、休闲露营、新春游购等“联游套票”,安排1000万元消费券购买套票产品。
四、支持全市A级景区在1月15日至3月31日期间以优惠价格销售一季度首道门票,支持对港澳居民1月21日至1月27日期间免首道门票,安排1500万元资金按照各景区门票优惠比例进行奖补。
五、对一季度组织来深过夜游的旅行社,按照每人次100元的标准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六、1月20日至1月29日期间,对本市在岗持证导游给予每人每天200元补贴,市区财政各承担50%。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具体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1月12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实施阶段性鼓励用工有关举措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力保障企业用工需求,确保我市就业大局稳定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实施阶段性鼓励用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支持制造业企业采取发放留岗补贴等方式,鼓励员工留深过年。对在1月21日至1月27日期间继续生产,且2022年规上工业总产值达2亿元以上制造业企业,按照实际在岗人数每人每天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用工补贴,每家企业最高200万元;对在1月21日至1月27日期间继续生产,且承担ECMO、呼吸机、制氧机、经鼻高流量湿化治疗仪、抗新冠病毒药物、丙种球蛋白(IVIG)等生产任务的白名单企业,按照实际在岗人数每人每天4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用工补贴,每家企业最高200万元。对2月5日前市外原在岗职工返岗达500人以上的企业(劳务派遣单位除外),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返岗交通补助,每家企业最高40万元。对在2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新招用首次来深就业员工,并为其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企业(劳务派遣单位除外),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新招用员工补贴,每家企业最高30万元,同时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新招用员工,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初次就业补贴。大力开展“春风行动”“南粤春暖”和送政策、送资金、送服务“三送”助企暖冬特别行动等服务。加强与劳务协作地区以及劳动力输出大省沟通对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免费专车、专列等方式组织务工人员来深就业,政府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支持企业开展员工余缺调剂,用足用好线上线下各类零工市场,促进灵活用工、共享用工。(一)市、区人力资源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具体条件,细化经办流程,实现主动服务、精准推送、直达快享,积极落实资金保障,确保补贴政策落实落细。(二)企业应准确提供必要信息,做到诚信申报。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对用工补贴和交通补助开展随机抽查,对存在虚假套领补贴等行为,一经查实责令退回。(三)新招用员工补贴可与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脱贫人口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就业补贴叠加享受;初次就业补贴可与基层就业补贴叠加享受。(四)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实施阶段性环卫领域补贴措施的通知
为确保本市疫情防控转段平稳有序,保障城市环境卫生干净整洁,2023年春节期间发放环卫行业从业人员补贴。对在1月21日至1月27日期间上岗,提供市政环卫服务(含清扫保洁、垃圾收运和垃圾处理)的一线环卫工人,给予每人每天100元补贴,市区财政各承担50%。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有同类政策的,可叠加享受。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邮政管理局
关于实施邮政快递领域
阶段性奖励措施的通知
为确保本市疫情防控转段平稳有序,保障2023年春节期间我市邮政快递行业有序运转,鼓励邮政快递企业设置派件奖励,对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1月29日期间在深圳市内完成投递作业的邮件快件,市财政按照每单1元给予补贴。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有同类政策的,可叠加享受。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邮政管理局
2023年1月12日
来源 /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邮政管理局、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