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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打出“组合拳”,中小微企业金融扶持政策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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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2-01

      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深圳近日又有新动作。

      1月31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印发《关于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对无还本续贷支持项目、过桥资金贴息项目、企业发债融资补贴项目等三方面的支持对象、支持标准和申报流程作出详细规定,继续推动市内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输血”。

      具体来看,在无还本续贷支持项目上,《实施细则》提出深圳市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按照单户同一授信额度下无还本续贷总额的2%给予银行奖励,单户贷款的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在过桥资金贴息项目上,对于向深圳市政策性的融资担保机构(含下设全资或控股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申请过桥资金的中小微企业(含申报过桥资金用于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用途的小微企业主),深圳市财政按照过桥资金以当期基准利率计息,对中小微企业给予50%的贴息,单个企业年度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在企业发债融资补贴项目上,对成功完成融资的本市企业,按照发行规模的2%,给予单个项目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对协助企业完成债券融资的金融机构、增信机构、中介服务机构,按照发行规模的1%,每家机构单个项目最高10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单个项目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单个项目涉及的合格机构超过1家的,单家机构的申报金额等于单个项目实际可申报的补贴金额/合格机构数量。

      变化在哪里?

      根据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信息,2018年9月,深圳市出台《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称《若干措施》),随后在同年12月发布《关于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若干通知》实施细则(下称2018版《实施细则》)。

      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2018版《实施细则》有效期为5年,应在2023年年底到期,此次未到期便已提前修订,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1月31日。

      相较于2018版《实施细则》,本轮修订变化主要体现在项目类型、支持标准等细节层面。

      在扶持项目类型上,与2018版《实施细则》相比,本轮修订中并不包括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项目的相关扶持政策。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是指,为满足深圳市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融资需求,由小微企业作为投保人,以银行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投保,银行接受该保险作为主要担保方式并向前述企业发放贷款。

      在支持标准和申报流程上,细节更加规范化。例如,在无还本续贷支持项目申报时间上,强调必须于当年度申报,这在2018版《实施细则》中没有提及。在申报材料方面,相应增加了“无重复申请补贴承诺书”,着重强调企业承诺。

      有分析人士指出,此次利好政策延续意味着中小微企业金融扶持力度将持续,有利于更多资金流向实体经济,降低实体经济资金使用成本。

      深圳“组合拳”助力小微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细则》中对中小微企业范畴作出具体划定,限定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从事实体经济运营,符合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作为中国创业“优等生”,深圳拥有超过240万家中小企业,超过140万个体工商户。事实上,近期深圳不断出台中小微企业相关利好政策。

      2022年11月,深圳四部门联合发布《深圳市2022年“首贷户”贷款贴息项目实施细则》,对“首贷户”从深圳辖区内商业银行获得的首笔贷款,给予年化2%的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6个月。单户企业贴息金额最高20万元。

      此外,《深圳市关于推动小型微型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深圳市为专精特新企业办实事清单(第一批)》、《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等一揽子政策密集落地,从纾、促、扶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政策“组合拳”颇具成效。根据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工作动态,2022年,深圳预计全年新增小微企业首贷户2.9万户,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长25%,制造业贷款增长17%,均显著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