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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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30
深圳市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2020年度正高级、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会〔2021〕3号),现对2020年度申报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资格并经评审通过的165名申报人进行公示。公示分为单位公示和网上公示两部分。
一、单位公示
本次通过评审的申报人(名单附后)必须通知所在单位进行单位内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要根据《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2020年度正高级、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会〔2021〕3号)要求,在网上申报系统打印评后公示材料,组织评后公示(将评后公示材料在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申报人所在单位在网上申报系统内录入情况和单位意见,并打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后公示情况表》,并由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表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到系统中提交日常工作部门(需7月8日前提交日常工作部门)。
二、网上公示
2021年6月30日起至2020年7月6日,对本次评审通过的申报人进行网上公示。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通过人员的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资格取得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深圳市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设在深圳市财政局)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姓名须用手写,不能用电脑打印),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邮戳为准)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部门:深圳市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电话:0755-83938957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1710室
邮政编码:518034
三、2020年度正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一)正高级会计师5名
(二)高级会计师160名
特此通知。
深圳市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