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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实施积极财政政策 精准加力护航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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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3-19

    2024年3月19日 来源:深圳市财政局办公室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国两会谋划关键之策,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伟岸进程。深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扛起新时代历史使命,全力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

    深圳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代金涛介绍,深圳财政部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高标准落实《财政部关于支持深圳探索创新财政政策体系与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深化财政改革创新,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为深圳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全力护航。

    聚焦新质生产力 提升现代化产业体系“竞争力”

    深圳始终坚持以实体经济为本,突出制造业当家,牢牢扭住新型工业化关键任务,加快建设全球领先的重要的先进制造业中心,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深圳财政频出“财政+金融”组合拳,统筹用好引导基金、专项资金、政府采购、普惠金融等政策,有力支撑实体经济和产业发展。2023年,深圳规上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连续2年实现全国城市“双第一”,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41.9%,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居全国城市第二。

    打造“一集群一基金”体系。围绕全市“20+8”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发展规划,深圳财政持续优化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体系。按照一产业集群至少一只基金配套支持原则,分批设立“20+8”产业基金,加快项目投资。强化财政与产业部门协同发力,探索“引导基金+专项资金”联动互补,支持重点产业发展。

    打造“基金+”招引模式。发挥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优势,对接产业链与资本链,精选优质金融资源和产业资本开展合作,举办产业投资人大会,落实市场化方式引入国家级大基金,积极推进与保险机构及产业龙头合作设立基金,引资本“活水”赋能产业发展。日前,社保基金大湾区科技创新专项基金正式落户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将投资布局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优势产业领域。

    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释放政府采购代理市场份额,在全国率先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在政府采购领域“一照通办”,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评价成绩连续3年全省第一。引导普惠金融服务增量扩面,市融资担保基金业务下沉、降费让利,提高融资便利性和可得性。深圳获评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入选首批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

    聚集科教高端人才 提升科技创新引领“硬核力”

    深圳坚持“四个面向”,推动“四链”深度融合,加快建设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深圳财政坚持优化投入结构和创新体制机制“双箭齐发”,持续提升科技创新“硬核力”。

    健全教育经费保障体系。构建义务教育投入足额保障、非义务教育成本合理分担、规范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办学新格局。调整优化普通公办中小学生均拨款标准,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多元特色发展。制定“生均+项目+绩效”高校财政投入政策,引导高校多元化筹措办学经费。

    优化财政科技投入。坚持市科技研发资金中不低于30%的资金投向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设立普惠制科研经费支持政策,鼓励、引导、支持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和技术创新。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强化关键核心技术等重大战略任务攻关。出台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投入与使用管理24条措施,激发科研创新活力。

    服务粤港澳大湾区重大平台建设。围绕促进深港科技紧密协作和优势互补,研究符合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定位的税收政策,争取国家支持在前海、河套实施香港居民个人所得税超香港部分免征的政策,推动前海合作区鼓励类行业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政策扩展到全域实施。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河套企业所得税优惠产业目录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为河套发展注入强劲动力。落实河套发展规划,对河套财政科研资金监管探索适用港澳审计准则。

    助力人才强市建设。支持出台《关于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助力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加大民生福祉“保障力”

    深圳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的民生幸福标杆。深圳财政聚焦“民生七”目标,进一步健全民生投入保障机制,民生福祉更有成色、温度和质感。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丰富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提升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强化公立医院财政投入绩效考核应用,推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深圳获评全国健康城市建设样板市。

    保障住有宜居。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新开工126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完成老旧小区改造230个。支持出台《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支持劳动者提技赋能,新增就业19.7万人。出台普惠托育体系、居家适老化改造财政支持政策,推动“一老一小”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兜牢基本民生保障网。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出台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构建有力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以财政付费为切入点,推动建立污水处理服务费与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挂钩的按效付费模式。

    促进文体事业繁荣发展。深度参与重大文体场馆运营模式研究,保障深圳美术馆新馆等一批场馆开馆营业。

    管理改革协同推进 提升财政科学治理“内生力”

    深圳聚焦财政管理关键环节,坚持向改革要动力、向管理要效能,以先行示范区的标准做好财政工作“内功”,进一步提升现代化超大型城市财政治理水平。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在全国率先实现全部地方政府债券应用“财政部—中国地方政府债券收益率曲线”定价,提升发行市场化水平。编制政府资产盘活三年计划并出台年度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政府资产资源配置。在全国率先探索通过信用手段追缴非税收入,推动信用主体履行缴款义务。

    构建财会监督纵横贯通机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与巡察、审计、税务、公安、证监等部门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等行业协会建立横向协同联动机制,组织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等专项监督工作,严肃财经纪律。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9日

    来源:财政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