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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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11
“资产评估行业在推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企业的重大经营活动提供服务保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保值增值、为司法案件提供价值鉴定和降低金融行业的系统性风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行业发展也面临许多新的挑战。”全国政协委员、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董事长聂竹青表示,资产评估行业应从完善行业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机制等方面,优化行业发展生态,促进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今年,聂竹青除了为推动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出相关建议,还关注如何加快完善地方金融监管法律体系、切实解决地方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完善国家铁路网、提升粤港澳大湾区辐射力。
推动我国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
在聂竹青看来,目前,资产评估行业虽然发展势头良好,但也面临一系列问题,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必然制约行业的长远发展。
“比如,资本无序扩张影响行业的独立性和公信力;资产评估机构取消准入,机构数量迅速膨胀,导致恶性竞争;多头管理仍然存在,各方监督缺乏统筹,责任追究机制有待完善,‘重师轻所’原则难以落实等新问题、新情况,亟待改善。”聂竹青说。
他提到,目前国资系统和证券监管部门推广应用估值报告代替资产评估报告。由于估值报告缺乏基础理论支持、没有信息披露约束、没有程序准则支撑,其结果的可回溯性较差,导致相关市场健康发展存在隐患。同时,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管理也需加强。
针对以上新问题、新情况,聂竹青从完善行业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机制等方面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尽快推动全国人大将资产评估法列入立法修订工作,对相关条文进行修正调整,约束资本无序扩张,持续推进资产行业统一管理,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强化准入管理。
二是推动财政部修改“第97号令”。第97号令针对资产评估机构设立中的股东规定以及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的条件过于宽松,很多公司为抢业务、冲业绩成立没有执业能力的资产评估公司、子公司、分公司。
三是对估值报告的应用加以规范,包括在法定业务领域禁止使用估值报告、加强估值报告研究、持续推动资产评估专业研究。
四是加强对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的管理,实行淘汰机制,严进宽出,控制总量,用最优秀的评估力量保障我国资本市场健康稳定。
五是出台信用评价体系,为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加快完善地方金融监管法律体系
加强金融监管是防范金融风险,保障我国经济健康平稳发展的根本手段。
“当前我国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尚不健全,应该尽快出台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完善,加快打造规则统一、监管协同的金融市场,全面推进金融强国建设。”聂竹青表示,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地方政府要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强化属地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由各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履行地方“7+4”类机构监管职责(“7”指的是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4”指的是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投资公司、社会众筹机构)。按照央地职责分工,“7+4”类机构均由国家层面出台指导性的监管法规、制度和文件,提出监管要求,地方负责落实。
但是,目前因缺乏国家层面统一的地方金融监管立法,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在市场准入、持续监管和处罚退出等方面缺少法律授权,普遍面临监管依据不充分、执法手段不足等问题,日常监管工作甚至存在法律诉讼风险。
对此,聂竹青建议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加快出台全国性的地方金融监管条例、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及各行业监管规则,完善地方金融监管的上位法支撑,纾解因规则滞后带来的监管空白、监管套利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