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确定

特区政策

您的位置 > 首页 > 通知动态 > 特区政策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通知

  • 1632
  • 2018-03-02
    发文单位:深圳证券交易所  文号:深证上[2018]94号

    各市场参与人:

          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18]4号)。根据该规定和相关法律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予以发布,自2018年6月2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年3月2日